(一 ) 教财基2 表 --《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教财基2 表的填报范围:除高等教育学校外,其他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类 “教育支出”科目的所有学校或单位填报
包括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上述各级各类学校凡涉及多类学校合在一起的,其机构数就高不就低,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收支可按以下方式拆分:由填报单位按实际学生人数拆分,分别填入相应学校类别的报表中;或由统计软件按学生数的一定比例自动拆分
教财基2-1 表: 1.在职教职工
填报编制在学校或单位,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
各类学校或单位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下同
( 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1 月 1 日的在职教职工数
( 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12 月 31 日的在职教职工数
2.代课人员
填报学校因教师缺编,长期聘请的顶编教师或教师因产、病假等,聘请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在册执教一年以上或预期一年以上的顶编教师
( 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1 月 1 日的代课人员
( 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12 月 31 日的代课人员
3. 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或单位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数填列,不含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幼儿数
教育行政单位和教育事业单位不填报该项指标
( 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1 月 1 日的在册人数
( 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12 月 31 日的在册人数
说明: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应包括独立设置教师进修学校的学生数
——技工学校在校生数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正式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
不包括短期技能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