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条例 (暂行) xxxx 行 字 【 20xx】 xx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为 加 强 管 理 、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 为 ,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 二 章 细 则 第 一 条 基 本 行 为 准 则 1、 遵守公司制度,尽职尽责工作。 2、 尊重领导,服从指挥。 3、 恪尽职守,保守机密。 4、 爱岗敬业,讲究效率。 5、 关照同事,协力工作。 6、 秉公办事,严禁营私。 7、 服从大局,忠于企业 第 二 条 岗 位 规 范 一、考勤制度 1、 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执行 部门签到、签 退 制 度 。 2、 生病或其他原因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请假。 无特殊原因不可电话、口头捎话请假。 3、 部门负责人休、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 4、 病假、事假 3 天以上(含 3 天),应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签 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交人事部(行政部)做为考勤依据。 5、 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需要暂时离开部门办公区域,必须向办公室其他人员交代本人去向,以便于工作衔接。 6、 迟到、早退 :所有员工都应根据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以部门签 到时间为准。 迟到:超过规定的签 到时间,在 30 分钟内(不含30 分钟)未到岗者为迟到。 早退 :未到下班规定的签 退 时间,提前 30 分钟(不含 30 分钟)内脱离工作岗位为早退 。 迟到、早退 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迟到 10 分钟以内(不含 10 分钟),扣 日 工资 的 20%; 10 分钟以上(含10 分钟),30 分钟以内(不含 30 分钟),扣 日 工资 的 50%。 7、 旷 工,下列 情况之 一 视 为旷 工一 天计 算 : 1)不按规定请假,无故 不上班者。 2)虽 经请假,但 未被 批准擅 自 离岗者。 3)迟到、早退 超过 30 分钟(含 30 分钟)又 无正 当 理由者。 4)擅 离工作岗位 1 小 时以上者(含 1 小 时)。 5)让 他人代签 到及 代人签 到者,按旷 工处理。 6)有任 何 代签 到或篡 改 签 到时间的欺 瞒 行为,按旷 工处理。 7)旷 工属 严 重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的行为,连 续 旷 工 3 天或全 年 累 计 旷 工 7天 者 , 公 司 将 视 情 形 而 定 , 有 权 解 除 劳 动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