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级隐患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安全使用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57号)第八条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明确考核奖惩的适用范围、内容和要求,以及考核及奖惩的实施部门及其职责范围
《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安监﹝2011﹞202号);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明确会议的频次,会议的主持人和参加人员,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类型、内容、形式、时间等以及考核要求;明确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