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 速 铁 路 工 务 安 全 规 则 》 考 试 题 库 一 、 填 空 题 : ( 每 空 2 分 , 共 40 分 ) 1.维 修 作 业 是 指 作 业 开 始 前 不 需 限 速 , 结 束 后 须 达 到 正 常 放 行 列 车 条 件 的 作 业 。 2.按 照 作 业 复 杂 程 度 和 设 备 影 响 范 围 , 维 修 项 目 分 为 I 级 维 修 和 II 级 维 修 。 3.邻 近 营 业 线 施 工 是 指 在 营 业 线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 新 建 铁 路 工 程 、 既 有 线 改 造 工程 及 地 方 工 程 等 影 响 或 可 能 影 响 铁 路 营 业 线 设 备 稳 定 、 使 用 和 行 车 安 全 的 施 工 作业 。 4.邻 近 铁 路 营 业 线 进 行 以 下 影 响 营 业 线 设 备 稳 定 、 使 用 和 行 车 安 全 的 工 程 施 工 ,列 为 A 类 施 工 , 必 须 纳 入 铁 路 局 月 度 施 工 计 划 。 5.维 修 天 窗 应 根 据 维 修 作 业 需 要 合 理 安 排 。 维 修 天 窗 原 则 上 应 安 排 在 昼 间 , 并满 足 作 业 轨 温 条 件 。 6.施 工 作 业 应 由 施 工 单位编制施 工 组织方 案, 并 经相关设 备 管理 单位会签。 施 工计 划 应 按 规 定 程 序进 行 审批。 7.作 业 现场为 两 个及 以 上 单位综合 利用 天 窗 在 同一 区间 作 业 时, 由 运输部门指 定作 业 主体单位, 明确主体作 业 负责人。 主体作 业 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作 业 , 各单位作 业 负责人必 须 服从主体单位作 业 负责人指 挥, 按 时完成作 业 任务 , 确保达到 规 定 的 列 车 放 行 条 件 。 8.施 工 单位在 提报施 工 计 划 申请时, 必 须 同时提报施 工 安 全 协议。 9.在 进 行 钢梁修 理 或 上 盖板涂装时, 可 根 据 施 工 需 要 移动桥枕, 但移动后 , 每 根桥枕的 钩螺栓、 道钉或 分 开 式扣件 应 齐全 、 有 效, 固定 枕木的 拉条 保证枕木间 距不 变化;移动后 的 桥枕中心间 距不 应 超过550mm, 个别情况不 得超过600mm,而接头处桥枕净距不 得超过210mm。 10.施 工 和 维 修 作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