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车场系统 XXX 系统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BJ-080923B) 工程名称: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XXX 弱电系统项目工程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 系统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 、 工 程 地点: 。 二、 项目名称: 系统工程 。 三、 承包范围:XXX 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服务。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 工程总造价 设 施 总 造 价 为 :RMB 元 ( 大写: ) ,本造价为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包干价,即除甲方另行修改增减外,费用将不予调整,甲方增减内容,工程量核实计取,单价按本合同附件单价执行。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 合同工期 1、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书后, 20 天(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工程施工和系统调试。 2、如遇到下列情形发生,则工期顺延: (1) 由于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重大工程量变化和修改,致使乙方无法按原计划连续施工; (2)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施工场地; (3) 因人力不可抗力影响工程进度,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及地震等; (4) 甲方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5)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6)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7) 甲方的其它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3、乙方若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理由和请求,如同意乙方请求,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4、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发出通知后48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实 施甲方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 式 向甲方提出复 工要求,甲方批 准 后继 续施工。 5、因政 策 调 整 而停、缓 建 的工程,甲、乙双方协 商 将 在建 工程做 到合理部 位 。如果 该 政 策 属 于甲方原因引 起 且 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倒运 、材 料和构 件 积 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