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摘自暨教[2004]132 号)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激发本科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热情和潜能,在学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旨在培养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本科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为我校在省级、国家级和国际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条 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旨在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促进更多的实验室成为开放性实验室,促进更多的实验由验证型向设计型、创新型转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条 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旨在增强师生间的交流,促进教师的教学和科研的有机结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其他相关部处密切参与和配合,学院负责组织落实
第五条 学校教务处设立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实践教学科,主要负责制订相关管理文件和工作计划,负责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评审、检查、监督以及总结、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 由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管理办公室聘请有一定学术声望、治学严谨的教师组成专家评审小组,确定项目指南,审核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科技创新工程的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各学院负责项目的初审,项目研究的条件保障以及项目的验收等
第八条 项目挂靠单位是校内教学或科研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条件的提供、项目过程的监控、经费使用的审核等管理工作,同时为学生独立申报的项目配备指导教师
第三章 立项申报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
学校每年提供的科技创新工程基金 ; 2
社会团体和企业界在学校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