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未成年⼈保护法》,2021年6⽉1⽇起施⾏(全⽂)6⽉1⽇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 ⼀部全⽅位保障未成年⼈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修订后的《未成年⼈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学校不得占⽤国家法定节假⽇、休息⽇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以下为修订后的法律全⽂,供普法学习: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1991年9⽉4 ⽇第七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29⽇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次修订 根据2012年10⽉26⽇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2020年10⽉17⽇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第⼆次修订)⽬ 录第⼀章 总 则第⼆章 家庭保护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五章 ⽹络保护第六章 政府保护第七章 司法保护第⼋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章 总 则第⼀条为了保护未成年⼈⾝⼼健康,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德智体美劳全⾯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任的时代新⼈,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条本法所称未成年⼈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的⽣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及其⽗母或者其他监护⼈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应当坚持 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给予未成年⼈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