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条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条未商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少债权人手握借据,白纸黑字,却还是输了官司,这是为什么?无数时候是因为双方未商定还款期限,借款人常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而不予偿还,“诉讼时效”条款仿佛成为了一张“护身符”,不少老赖正是利用该条款,钻了法律的漏洞,使出“拖字诀”,让债主要债无门。 下面通过案例,对上述状况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 1995 年 3 月和 6 月,蔡某分离向伴侣文某借款 1.6 万元和 3 万元,共计 4.6 万元,并出具了相应的两张借条。2024 年 9 月,文某致电蔡某,确认双方之间借款的利息按两分半计算。因为蔡某向来未还款,无奈之下,年,文某向法院起诉,哀求判令蔡某某立即返还借款本金 46000 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借条》未商定借款期限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判决蔡某偿还文某借款本金 46000 元并自 2024 年 1月 9 日起按月利率 2%计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文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蔡某应偿还文某借款本金 46000 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 2%,其中 16000 元自 1995 年 3月 4 日算、30000 元自 1995 年 6 月 21 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案件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案涉借款的利息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蔡某主见利息超过诉讼时效系依据《民法典》第 205 条的规定,利息支付时间商定不明的,视为一年一付,借条出具之日至起诉之日期间的利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讼争借款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期限,不应得到法律庇护。 但以上规定关于利息支付期间的规定适用于有商定借款期限或利息支付期限的情形。本案借条并未商定还款期限,也未商定支付利息的期限,因此,利息之债的诉讼时效与本金之债的诉讼时效相同,不存在就利息之债单独计算诉讼时效问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哀求庇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庇护,有特别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打算延伸。 本案的借条并未商定还款期限,而且义务人也未否决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