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卫生署子宫颈细胞病理诊断单位品管检核标准1 一前言:为建立子宫颈抹片细胞诊断之品管检核标准,以达到抹片品质保证之目的,特订定本要点
2 二检核对象:本署审核通过之子宫颈细胞病理诊断单位
3 三检核项目:( 一) 人员继续教育学分:1 检核对象: 本署审核通过的子宫颈细胞病理诊断单位之合格人员,包括负责医师、 阅片诊断医师与筛检的技术人员
2 学分要求:每年至少有八个妇科细胞学片继续教育学分,每二年检核一次, 共计十六个学分
本署仍依据中华民国病理学会与临床细胞学会提供的会员妇科细胞继续教育学分清册进行审核
3 检核结果:继续教育学分不足者,将暂时取消其阅片资格,待学分补齐,并向本署核备后,再恢复其阅片资格
( 二) 人员精练度测试:1 主办单位:由本署委讬相关学会每年不定期办理
2 受测人员:(1) 抽片复检不合格者
(2) 曾发生错误诊断事项,经查证属实者
3 测试抹片选取原则:(1) 试题须同时包括难以判读抹片、 正常、良性病变、低度病变、高度病变及恶性肿瘤等种类
(2) 挑选作为测试之抹片、 其判读结果, 须经过三位细胞病理医师共同同意的诊断,高度病变及以上的抹片,则必须有组织切片确定
4 测试结果:(1) 七十五分为及格分数,但如果将高度癌前病变及以上的抹片诊断为正常 (within normal limit) 或良性肿瘤,或将正常 (within normal limit)抹片诊断为高度癌前病变及以上,就不能通过检定
(2) 第一次未通过检定者,应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接受第二次测试
(3) 第二次仍未通过检定者, 应停止阅片工作,并接受辅导医院的密集三个月继续教育课程后,再接受第三次测试
(4) 第三次测试仍未通过者, 即取消其阅片资格, 俟重新取得“行政院卫生署子宫颈细胞病理诊断单位认可标准”之资格要求后,以新进人员重新提出申请
(5) 未于指定时间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