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2008 年西安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考核表一、艾滋病信息收集和网络直报75 分(一)网络直报及时率(%)定义:年度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确认 24 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的人数占年度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的比例。分子: 2008 年 1 月 1 日-2008 年 6月 30 日 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确认后 24 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的人数。分母: 2008 年 1 月 1 日-2008 年 6月 30 日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不低于95%. 对低于此标准的区县,漏报一人扣5 分,迟报一人扣 2 分。15 分(二)个案流调率(首次随访)(%)定义:指当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中完成 个 案 流 调 的 人 数 占 当 年 报 告 的HIV/AIDS总数的比例(即首次随访率)。分子: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月 30 日,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中已经完成个案流调的人数分母: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月 30 日,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的总人数。个案流调率不低于75%.(不含羁押人群)未达标准者,每低于5%次扣 3 分。15 分(三)随访干预率定义: 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人次数占按规定需要落实随访干预措施总人次数的比例。分子: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月 30 日,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人次数。分母: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月 30 日,按感染者每半年随访一次,病人每季度随访一次统计应落实干预措施的总人次数。西安市常驻人口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干预和 CD4 检测比例不低于80%,流动人口不低于 50%;(不含羁押人群)备注:按照网络直报系统中随访表添加情况进行考核, 未达标准者, 每降低 5%扣 4 分。15 分定义: 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实际CD4 检测人数占当年存活CD4 检测率达到50%以上。10 分(四) CD4 细胞检测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病人总人数的比例。(1)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分子: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月 30 日,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实际进行CD4检测的人数。分母: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月 30 日,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病人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