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加强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情况汇报-- 建委 范文抗震防灾是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包括震后恢复重建、抗震设防管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设防区划、工程抗震新技术、抗震加固、村镇抗震管理、抗震防灾宣传等工作
云南省是全国地震多发省份之一,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始终是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多年来,云南省建设厅始终充分认识我省地震具有强度大、频度高、震源浅、破坏面广的特点,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的基本对策,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防、抗、救为一体,综合减轻地震灾害的基本方针,以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为基础,综合防御、防患未然
一、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严峻的地震背景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部,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地势北高南低,海拔最高为滇藏交界的梅里雪山主峰6740 米,最低为与越南交界的元江出境处米,海拔相差大,地貌类型多样,地域组合复杂
山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4%,盆地、平坝约占6%
气候复杂多样,为独特的立体气候,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
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气候环境,云南省自然灾害十分频繁,除台风、海啸外,其余灾种都有出现,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其中尤以地震灾害为重
云南地处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带东侧,新构造与现代构造运动强烈,活动断裂发育,导致地震灾害频繁发生
全省国土面积不到全国的4%,但地震释放的能量占全国的20%,是我国破坏性地震频繁发生、地震灾害特别严重的省份之一
1900 年以来,全省共发生 5 级以上破坏性地震339 次,平均每3 年发生 10 次
其中,级地震66 次,平均每2 年发生 1 次;一级地震13 次,平均每 8 年发生 1 次
特别是自1970 年通海级地震以来的30 年间,我省就发生6 级以上地震25 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