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法律文书2021 年 8 月论我国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1 论我国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黄玲铃2010 年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而采取的经济刺激政策逐步退出,我国的货币政策由宽松转向稳健,特别是进入2011 年后国家实际实行的是偏紧的货币政策。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受到政策管制,“贷款难 ”成为制约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刚性需求和资本的逐利本性催生了民间借贷的非理性繁荣,由于缺少监管和法律法规的支持,民间借贷风险不断积聚, 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和治理。 本文试从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关系入手,结合经济犯罪的双重违法特性,从一般违法性层面和刑事违法性层面上对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进行了探讨、比较,并对民间借贷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设想。目前民间借贷现象已非常普遍,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 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新问题,如果不抓紧研究相应的对策、 因势利导, 不仅会干扰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还会影响到金融秩序的稳定。 具有创新性质的金融活动我们应给予密切关注,不能因为与现行制度冲突而一味否定,而应本着是否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辨证地分析。一、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 或者自然人和企业之间、 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 周岁、无精神疾病、可以做出完全真实的意思表示, 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就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法律对于民间借贷行为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 倍。例如,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5 倍,若双方发生借款合同纠纷,那么, 4 倍以上的部分法律认为无效。因此可以说,民间借贷在主体和内容均合法的情形下,是一种合法的投资(对贷款人来说 )或者融资 (对借款人来说 )论我国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2 行为。民间借贷古已有之。 在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借贷规模很小, 范围大都局限于传统的商业发达地区,形式也大多是在熟人之间暗暗进行。改革开放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的支持需求日益增长。而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财政底子薄、建设摊子大, 资金作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