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指导行为的完善【论文摘要】 我国在建国后较长时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指导在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都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
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中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行政指导这一行政行为开始受到重视并广泛应用,它对推动民主法治社会的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行政指导行政救济完善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 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的行为
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行政理念的必然转变,反应了现代社会的法治的价值追求
1 行政指导的原则行政指导的基本原则是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的原则一方面是保障行政指导行为全过程不偏离法定目的,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行政指导行为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
行政指导原则主要有:正当性、自愿性、必要性原则
1 正当性原则正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必须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可接受性
这种可接受性表现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主观上认为如果其接受行政指导,将会产生有利于其的法律结果
从利己这一深入公司进行行政指导人性本能出发,行政相对人对于可选择的行政指导, 其必然会将自己利益在限定的范围内最大化
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指导对其可能产生不利结果,或者没有什么好处, 他一般是不会接受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行为
我们之所以在这里将正当性作这样的界定,是因为行政指导行为是以行政相对人接受为产生预期作用的前提条件
2 自愿性原则自愿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应为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因为,行政指导行为不是一种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实施的,期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自愿,本意是人在没有外在强迫下做自己想做的事
法律上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