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管机电(安装)副部长岗位责任制分管机电(安装)副部长是机电安装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机电安装管理工作
一、责任范围 第 1 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精神
第 2 条 严格遵守矿及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 3 条 尽职尽责,仔细做好机电各项安装工程工作,严肃工程作业计划,在现场施工中,严格按措施施工,按标准施工
第 4 条 严把安装工程质量关,监管过程中的每个细节,保证整体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第 5 条 安装过程中全程监管,要求按规程、按措施、按设计施工,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事故
第 6 条 参加机电安装工程验收工作
第 7 条 协调解决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协助施工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安装工程
第 8 条 做好设计变更
第 9 条 完成矿领导交其它工作
二、考核标准 第 10 条 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机电副部长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根据规定要求上岗的
(二)未按制定安装计划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程协调会的
(四) 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未完成并不及时汇报的
(五)分管专业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第 11 条 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机电副部长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装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 (二)违章指挥造成设备和人员损害的
(三)重要图纸资料丢失的
(四)机电安装工程验收、签证工作出现失误
(五)工程设计、规程和措施出现失误
(六)分管专业人员严重违反矿相关制度和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严重矿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参加的煤矿有关设计审查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九)各级组织的安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