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QG/xxxx002-20XX 1 范围 1.1 本标准所指办公用品为(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员工日常办公所用文具(以采购部《办公用品价目表》为准)、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磁盘、色带、墨盒等)以及其它特别物品(柜、台、凳、特别文具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股份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2 职责 2.1 秘书室负责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每半年核定一次办公用品费用定额,实施定额管理。 2.2 采购部负责外购办公用品的采购。 2.3 股份公司设立文具仓,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建帐及部分特别办公用品的制作、发放、建帐、保管。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半年核定一次各部门(厂)应该领用办公用品的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人数,报送秘书室和相关部门(厂)。 3 规定 3.1 办公用品由部门(厂)统一领用,其费用按秘书室核定定额标准执行。部门(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 10 元、非管理人员每月 1 元;其他特别用品费用另计(用于印制生产报表所用的纸张,不列入办公用品定额内)。一次性领用总额超过 800 元或单价在 400 元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3.2 办公用品费用(其他特别物品除外)可月度间调剂使用,年底结算、考核。 20XX-07-15修订 20XX-07-28 发 布 3.3特别物品需专题报告,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不受定额 限制。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4 打字室等公共使用的办公用品应单独做计划,由秘书室审核,纸张按各使用单位的实际印数摊入该单位办公用品费开支,报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5 办公自动化设备所需用的备品备件和入固定资产部分的用品,按设备工程部《非生产设备的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4 程序 4.1 办公用品的计划审批 4.1.1 采购部负责填报《办公用品价目表》,公布现采购的办公用品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发布。 4.1.2 办公用品(其他特别物品除外)领用计划每季度制订一次,于每季度最后月份 20 日前,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部核定的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人数,按实际需要,本着节约原则,在定额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一式三份,经部门(厂)领导审核签名后,交秘书室;超过上述标准的,需经过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并报送总经理批准。 4.1.3 秘书室对各单位上报的《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进行审核(核定是否超定额,品种是否适宜),并将审核的各单位《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