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务分包协议书六篇 劳务分包协议书篇 1 为贯彻公安部 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外施队应履行如下条款: 外施队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负全责、仔细落实《**市消防条例》和《消防法》,保证实现无重大火险火灾责任事故
二、接受总包单位对防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三、外施队须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常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第 1 页 共 2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确保本队全体队员及时参加项目工程组织的入场教育和其它培训活动,常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外施队应建立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领导和组织开展活动和训练
使每个队员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具有一定的灭火技能;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事故,须及时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妥善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六、严格遵守总包单位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
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 第 2 页 共 2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七、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别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八、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 60 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