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3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3_第1页
1/10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3_第2页
2/10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3_第3页
3/1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3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3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XX 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XX 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XX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 XX 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 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XX 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记下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记下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托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 其次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调解仲裁法 其次条) 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遇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其次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因为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诉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 其次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其次十三条、 其次十七条) 二、诉讼主体确实定 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历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 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历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该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历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该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 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 第四条) 第五条发包...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3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