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_第1页
1/10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_第2页
2/10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_第3页
3/1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 2024 年 8 月 24 日建设部第 4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二月四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造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导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历证书(以下简称资历证书),并根据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 注册工程师按专业类别设置,详细专业划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别。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册 第六条 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历证书的人员,必需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取得资历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 取得资历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询问等单位的人员,应该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