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防统方管理制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防统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法律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努力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开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生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耗材用量信息,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24]6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统方”的概念及行为 (一)“统方”是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
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科室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科室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的行为
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加以下“统方”行为: 1
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
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 3
担任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
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
二、建立信息统计审批权限 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和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信息中心实行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施,对各科室信息查询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防止个别工作人员利用统计、报告、分析等方式,取得医生或部门用药的有关信息,透露给医药营销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查询药品、耗材用量信息,可能涉及“统方”行为的,必须在履行审批备案登记手续后,由信息科指定人员在信息科内实施查询,同时上报监察室备案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强化信息监督管理 对因工作需要的相关模块,由信息中心加强监管,并建立查询日志,进行登记(包括计算机编号、操作者代号、操作时间等),定期监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