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市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法律规范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产品买卖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合同主要条款1. 产品卖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款,向买方提供产品。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买方的规定。2. 数量和价格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假如有增减,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3. 发货卖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发货。假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规定,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重新安排发货。4. 收款买方应在收到产品后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支付方式应按双方商定的方式执行。假如发生逾期情况,应根据约定支付违约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 质量和数量异议买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不符,应在收到产品后5 天内提出异议。假如卖方未能在 3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6. 违约责任假如卖方未能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或者向买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生效和解释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习惯惯例。双方签署买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卖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