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教育局嘉教办人〔2008〕100号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市属各学校(单位):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首先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首先规范》的意见》(嘉教人[2008]218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各校(单位)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二○○八年十一月六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委员会浙教办师〔2008〕14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文件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对1997年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
现将《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师〔200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教师培训院校和广大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规范》
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榜样示范、反例警示等方式,使广大教师能全面深刻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同时还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时代感和实效性,使学习《规范》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使广大教师积极认同、自觉领会,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促进新时期良好师德师风师貌的形成
要将深入学习《规范》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