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录取通知书【篇一:四川省地方属高校2014年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四川省地方属高校2014年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2014年7月14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要求,高校要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由高校主管部门公布”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现将2014年四川省地方属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公布如下:—1——2——3—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4—【篇二:四川理工学院新生入学学籍考试题】四川理工学院新生学籍教育考试题1.新生入学后个月内,由学校对新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2.对患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治疗能到达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3.在校学生注册,在校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校,到缴清应缴纳的一切费用后,持缴费发票到班主任/辅导员处报到,并按《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注册程序》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4.因故不能到校注册者,必须事先向处理。5.家庭经济困难者,须出具乡镇以上政府证明,由所在二级学院确认,纳入贫困生档案管理,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注册,否则不予注册。6.降级与复学的学生,应首先办理新入籍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各项费用。7.学生报到注册,应由办理,不得托人办理。8.未经请假逾期未注册者,按9.学生必须按照所属核。10.课程分为课和课。11.学生每学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下学期的选课手续。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可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数进行选课,对选修的课程,学生应该按时上课,参加考核,未办理选课手续,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不予承认。12.学生选课后,可在每学期开学后内办理撤课手续。选课后不办理撤课手续又不参加课程学习,按旷课处理,不参加考核的,按旷考处理。13.课程考核分和两种。凡课程考核成绩在分及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载人学生成绩登记表,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14.采用15.某一门课程学分绩点=绩点*课程学分数16.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为:平均学分绩点=学分总绩点/课程总学时17.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确有悔改表现者,在受到处分至少6个月后,经二级学院批准,可获得该课程重新学习机会。18.学生因病请假应持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在七天内的由批准,七天及七天以上的由二级学院批准。学生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在三天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三天及三天以上的由二级学院批准学生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送学工办存档备案。19.请假期满,学生须及时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按第二十八条规定办理。20.学生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学时的,按《四川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给予纪律处分。21.学生课程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1、旷课学时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2、平时成绩者;3、课旷课者(独立开设的实验课);22.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在考核前,材料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除突疾病外,课程开考后提供的病假证明无效,未申请缓考或缓考申请未准不参加考核者,视为旷考。23.课程考核不合格或课程缓考或批准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学习该门课程。24.不能参加补考,直接重新学习不合格课程的情形有:1、旷考者;2、取消考核资格者;3、单独开课的实验课及课程设计、实习不合格者;2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同一门课程允许学生次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