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汇报**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切实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现将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一、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2002 年 6 月 29 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 次会议通过,同年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九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着力加强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狠抓贯彻落实,基本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 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地杜绝了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有效遏制了较大事故,控制了一般事故,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能力,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03 至 2011 年,全县各类事故起数年均递减16.7% ,死亡人数年均递减9.7% ,受伤人数年均递减11.2% ,- 3 - 直接经济损失年均递减18.1% 。2007 年,我县安监局被国家安监总局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察先进单位,2009 年至 2011 年连续三年被州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先后有1 名领导被国家安监总局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先进个人,3 名工作人员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二、主要工作和成效(一)健全三个体系,为贯彻实施提供全面保障。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从2011 年起,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担任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各位副县长担任安委会副主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制度,年初县人民政府县长与副县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的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同时,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我县“平安南华”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