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约定不能退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这则案例告诉你!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商定不能退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这则案例告知你! 2024 年 7 月,周某与山东一置业公司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周某购买该置业公司开发的 2 套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340 多万元。合同商定了交房期限、交房标准、办证期限等状况,同时还商定了周某在因置业公司的缘由导致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状况下不退房。 但是,在周某足额付清购房款后,置业公司未将符合交房标准的房屋按商定期限交付房屋。2024 年 12 月,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另要求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逾期办证违约金并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应该予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的违约金是否应该予以调节、被告是否应该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到底能不能退房 乳山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按期足额缴纳购房款,被告在收取原告周某购房款后应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前向原告交付阅历收合格的房屋,并应该于 2024 年 9 月 18日前帮助周某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全部权记下手续。被告存在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虽然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周某不退房的商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全部权记下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因为出卖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记下,买受人哀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该商定剥夺了周某作为买受人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同时减轻甚至免除了被告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担当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故上述商定不能排解和否定周某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享有的法定解除权。截至原告周某起诉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商定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理房屋全部权记下的期限届满后均已超过一年,因为被告置业公司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周某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记下,故原告周某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置业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人民币 340 多万元的诉讼哀求,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支持。 是否应当双倍赔偿 另外,被告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