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安全生产通则 1 平安生产,人人有责。员工必需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与规矩;严格遵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平安生产的规则制度;碰到严峻危及生命平安的状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准时报告处理。 2 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均需戴好平安帽并扣好帽带;两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需挂好平安带;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或佩戴平安带;机械转动部位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工应把发辫纳入帽内;高速或飞溅切削应戴好防护眼镜。 3 爱惜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平安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敏捷、牢靠,确保设备的平安运行。 4 各种平安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等,不准任意涂改、拆除或占用。 5 新入公司的员工,实习、培训、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平安教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各类作业活动。 6 电工、受压容器、焊割、起重司索指挥、各类车辆驾驶及起重机械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是自己操作的设备不准任意开动;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不准饮酒后上岗。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8 两人以上共同操作时,必需有主有从,互相照看,密切协作,以确保安全。 9 一切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超负荷使用。 10 严禁攀爬起吊中的物件以及在吊运物件下面通过和停歇。 11 在高空及立体施工场所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余料等物件。操作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物料应安放稳妥,防止落下伤人。 12 检修各类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需事先切断电源,挂示“严禁合闸”的警告牌,并派人监护。警告牌必需谁挂谁取,在合闸前必需精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能合闸。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 13 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14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需绝缘牢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持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15 在厂区或车间进行基建施工时,必需弄清地下状况,未征得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施工。挖土过程中,周围应设有平安标志,夜间应挂上红色警示灯。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将挖去土方填上,保持场地平整。 16 使用易燃、易爆熔剂、涂料等物品,操作时四面应挂好“严禁烟火”的标志,并有专人监护。完工后,将多余的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