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基础工作培训教案之四地质原始记录格式及编录要求撰稿人:袁凌晖、王超伟2011年7月一、一般要求:1、各类原始记录必须采用正规的专业原始记录本
其中水文原始记录要有分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
2、记录本要保持齐全,不少页,每本每页都按顺序编号
3、记录本要实行档案化管理,严禁丢失
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并且要建立电子或纸质的备份记录
4、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
记录时须使用铅笔或黑色水笔,严禁使用圆珠笔
5、记录时要求字体工整、版面整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
出现记录错误时严禁涂改,只允许划改,且当页划改不得超过3处
6、每次观测记录都要有观测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7、地质原始记录的内容要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第三章矿井地质观测)的要求;水文原始记录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
二、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原始记录和回采工作面探煤厚原始记录格式如下:第三章矿井地质观测第一节一般要求第11条矿井地质观测应该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
一般要求如下:一、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薄上;记录薄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二、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四、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第二节煤系地层观测第12条一切穿过煤系地层的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
对于煤层、标志层和煤层顶底板需作重点观测
必要时,还需采取化石、煤(岩)标本和样品,进行化验和测试
为了对比和陈列,每一个矿井应保存一套完整的煤系标本
第13条为统一岩石命名和观测描述内容,特作如下规定:一、碎屑岩的名称及粒度分级标准(见表3)
碎屑岩的名称及粒度分级标准表3级别碎屑大小(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