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井子学校家长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县教育局德育办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规范我校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确保我校家长学校工作规范,有序向前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通过家长接待日、家访、集中授课、发放《家教导报》等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交流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向,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
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向家长传授家教方法,普及家教知识,进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
第三条: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家长配合学校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为达到省、市级标准化家长学校而不断努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成立四井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第五条:家长学校的决策机构为家长学校委员会,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家长学校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家长学校隶属于通榆县教育局德育办公室和四井子小学,接受教育局德育办公室检查
第三章教师第七条:家长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
1、队伍组成
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政治思想素质好、对家庭教育有研究的专家、学者、离退休教师、在职的校领导和教师组成的家长学校的专、兼职教师
2、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
(2)向学员传授教育学、心理学和科学育儿的方法
(3)虚心向学员学习,耐心接受学员的咨询,全心全意为提高家长素质服务
3、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4、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