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详细协议(主要指《接待方案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托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帮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商定。对双方不予商定的空白处,应该划“∕”以示没有特别商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实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根据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方案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商定: 其次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矩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记下证实)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平安管理制度、突发事情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