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指南 职工社会保险指南 为了更好、更全面的服务职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特点,现对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便员工运用掌握
一、养老保险: 1、保险转移: a、转入所需材料
在原参保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转出所需材料
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我区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2、养老保险对帐单金额划分:每月 8%到个人帐户,20%到统筹
每年的第三季度发放一次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3、办理退休工作程序: a、退休年龄规定
男满 60 周岁,女干部满 55 周岁,女工人满 50 周岁,农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满 55 周岁
b、退休所需材料: ① 职工个人档案; ② 养老保险手册; ③ 本人退休报告 ④ 单位公告 ⑤ 户口簿 ⑥ 退休职工档案表 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养老保险减少表 ⑨ 银行储蓄本及复印件 ⑩ 一寸彩照三张
二、医疗保险: 1、保险转移: a、转入所需材料: ① 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② 个人身份证
b、转出所需材料: ① 新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②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治疗: a、住院前员工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入院通知单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开具《单位入院介绍信》,持《介绍信》至我区社保中心开具参保证明,持该证明后方可入院治疗
b、自已擅自作主,没有开具住院证明的,提供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3、门诊治疗
可用医保卡刷卡或现金治疗,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异地安置人员患病治疗
需在住院前与我部门联系,再由我部门申报相关资料,报社保中心审批后方可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后就诊
5、疑难病例转诊、转院治疗
参保职工患疑难病例,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转外地诊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