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星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星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东胜区杭锦北路16号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文化教育用品、家用电器系列、二手车、轮胎等的批发与销售
经营期限:20年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叁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的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八条各股东认缴出资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货币货币张三英2万元2万元66
67%2万元2万元66
67%张艳梅1万元1万元33
33%1万元1万元33
33%1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九条股东首次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并应当存入公司银行帐户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改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