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确保电动三轮保洁车安全正常运行,不断推进环境卫生深度清洁工作
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电动保洁车使用规范电动三轮保洁车属公司所有,环卫保洁员只享有车辆使用权,且只能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电动三轮保洁车实行定人定车,使用保洁车的保洁员对在使用期间的保洁车承担责任,不允许擅自改装保洁车、将保洁车借于他人或用于私事
发现一次,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驾驶人给予 100 元现金处罚
驾驶人每天上岗前和下班后必须对电动三轮保洁车进行清洁和检查,做到“一保、二检、四勤”
一保,即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容车貌整洁
二检,即,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检查轮胎、刹车、车链能否正常使用
四勤,即勤紧固、勤保养、勤擦洗、勤润滑
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未及时上报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电动三轮保洁车一个月保养一次,责任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保养车辆
每保养一次,贴“检”一次,一年累计十二次,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每缺一次给予责任人 100 元现金处罚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动三轮保洁车存在故障隐患应停止作业,进行自检
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尽快安排检修
出现车辆“带病”作业现象,给予责任人 50 元现金处罚
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责任人须承担不低于 20%的维修费用
因管护不利,发生车辆丢失,责任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责任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上下班途中车速不得超过 25 公里/小时
因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过快或其他个人因素发生事故,经认定,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项目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