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租赁合同,约定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1、地点:2、商铺位置:3、商铺面积: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1、甲方将特定商铺经营权约定期限出让给乙方,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让期间产权仍然归甲方所有
2、经营业态规划:乙方经营范围为:,乙方未经甲方统一,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业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让的铺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补偿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1、出让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四十年经营权出让单价为(RMB)元/㎡(使用面积),出让总价款为(RMB)万元整
3、乙方按照方式付款,乙方于年月日支付
第四条、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的,乙方因经营须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商铺运营正常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其他用电、自来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1、经营保证金:元/铺,乙方于交房前一次性缴给甲方
2、物业管理费:①第一年物业费用暂定为元/㎡,物业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费、保安管理费、基本照明费、公共使用的水电费等
②物业费收取方式:第一年物业费,乙方入驻经营前一次性交清
以后每年年度的物业费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
③因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以上项目的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因市场管理需要须增加物业项目时,甲方应对新增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4、乙方使用商铺从事商业活动前,应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依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