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轨道车安全运用第一节 轨道车安全操作一、轨道车司机出乘作业标准 (一) 出乘准备作业 (1)每次出乘前及出乘期间不得饮酒。 (2)按规定整洁着装,严禁穿拖鞋、背心、西装短裤当班作业。 (3)须“五证”齐全( 司机驾驶证、副司机驾驶证、轨道车年检合格证、轨道车辆探伤合格准行证、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 并携带上岗证。 (4)按规定备齐行车规章、相关文电及应急处理预案等资料。 (二) 整备作业 (1)两台轨道车之间停留距离不足10m时,禁止从中间穿过。 (2)副司机检查工具、备品、灭火器、起复器是否完好。 (3)司机按规定顺序进行轨道车技术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轨道车工作日志》上。检查内容包括:①发动机、传动、走行、制动、照明、风笛、电器等技术状态。②车钩、连挂情况、货物装载及绑扎情况。 (4)发动机启动前检查燃油、冷却水是否充足,润滑油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水泵轴是否松动,风扇皮带的张力度是否符合规定。 (5)完成日常保养和自检自修,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如故障需检修人员检修时,应积极配合。 (6)出车 ( 库) 前 15min 启动柴油机。启动时,应拧紧手制动,变速杆置空挡位,踏下离合器踏板以减轻启动时的负荷。(7) 使用启动机时间一般不超过5— 7s,再次启动间隔时间应大于60s。若发动机连续三次不能启动,应检查发动机,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12)出车 ( 库) 前厉行车机联控。 (13)副司机确认车上人员站稳、坐好,车上物品放置稳固后,报告司机,方可动车。 (三) 摘车连挂牵引 (1)摘挂车时,应由专人负责,须严格执行一关折角塞门、二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程序。摘挂时,在车辆走行中禁止人员进入道心,摘挂风管时不准双足同时进入道心。 (2)轨道车连挂时,一般应轻车挂重车。在坡度超过6‰的线路上连挂时,应下坡车挂上坡车,严禁两个车同时挂一个车。 (3)确认被挂车具备连挂条件,司机严格执行十、五、三车的挂车速度,厉行呼唤应答,连挂时按规定引导,距被挂车2m前须一度停车。 (6)副司机检查车钩,连接风管。 (7)轨道车双机、多机重联时,制动形式必须相同。连挂工作由专人负责指挥。连挂完毕后,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性能良好方可行驶。编组运行时,应将功率大或重载车编在前,轻车在后,第一位为本务机。各车司机应加强联系。 (8)推进运行不得超过一个站间区间,速度不得超过30km/h。在区间超过1.5 ‰坡道的线路上,禁止轨道车摘离附挂车辆。 (四) 出库走行 (1)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