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最显著特征是其不可辨认性,商誉不能脱离企业整体而单独存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商誉是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一、商誉的形成与确认由于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按合并双方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企业合并又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因此,有必要搞清楚商誉是在所有合并方式下形成还是只在某几种合并方式下形成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考虑到合并双方的合并行为不完全是自愿进行完成,这种企业合并(目前我国的企业合并大多数属于此类合并)不属于交易行为,而是参与合并各方资产和负债的重新组合
合并时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公允价值,或虽评估确定公允价值,但由于合并双方为关联方,不能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因此采用权益结合法按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在合并企业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以合并日支付的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形成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以付出资产、发生或承担债务的方式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应按照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的个别会计报表中不反映商誉,在编制合并报表时确认购买过程中形成的商誉
(3)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应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