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4 年-2024 年)精神,完善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仔细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面对社会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终止资助: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家庭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仔细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既要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四)坚持整体联动原则。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 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由教育、财政部门牵头,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学校严格把握政策,仔细做好资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审批,健全动态监控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管理监控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学校要仔细组织学生申请,严格审查推举资助对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妥善保管资助档案资料,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资助工作责任制,学校安排不少于 1 人(资助专干)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三)建立资助工作办公场地,配置办公设施。 三、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凡属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受助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困难程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