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根据 2024 年党政 1 号文件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绩效及抵押等考核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4 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2024 年安全奋斗目标 1、杜绝重伤以上事故; 2、消灭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 二、安全绩效考核办法 1、生产区(车间): ⑴ 指标:当季本区(车间)无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无轻伤事故
若有一车间未完成,区、本车间领导不得奖
⑵ 奖励:当季完成指标,区正职奖励 500 元,副职奖励 400 元;主任奖励350 元,副主任奖励 300 元
2、车队、化验室、纸袋车间、工艺科、机电科、销售科的科级领导能执行本部门安全措施且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及时督促整改,每季奖励 300 元,其它科级领导能执行本部门安全措施每季奖励 200 元
3、厂级领导及安全生产业务职能部门的奖励: 当季全厂无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灾害性事故,厂长、书记、生产机电、安全厂长每人奖励 1500 元,其它副厂长奖励 1000 元、安监科长奖励 600 元,安监科管理人员奖励 300 元
4、若全厂本季发生重大事故,全厂不得奖
5、当季本车间有重大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区领导与本车间领导不得奖,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当季本车间未按“四定”及时整改的不得奖,处理隐患不力者或有一处未整改除取消本季度奖励外,有一处罚款 100 元
7、领导干部下现场必须真实有效,保质保量,切实能起到查隐患、抓“三违”的作用,并能及时在现场督促帮助消灭隐患
对查出的问题,没有督促帮助解决的,不予当季安全绩效奖励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8、当集团公司或厂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安监科未能查出时,取消安监科全体人员的安全绩效奖励
三、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实行一次抵押按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