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编号:)出卖人: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受人:身份证号码:鉴于买受人决定购买出卖人开发建设的【嘉州绿城】幢单元楼________号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并与出卖人自愿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内容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应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就补充协议内容已作必要说明,买受人就补充协议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本补充协议与双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一、关于房款支付的特别约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买受人采用以下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方式付款】
1、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须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日内,即年月日前向出卖人付清全部购房款(定金为购房款中部份)¥(大写人民币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否则,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进行处理
2、买受人采用分期方式付款的,按以下方式进行:1)买受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向出卖方支付总房款的%为¥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2)买受人在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向出卖方支付房款的%为¥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3)剩余%房款¥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买受人采用贷款方式付款的,按以下方式进行:1)买受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以自有资金向出卖人支付的首付房款为¥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定金为购房款中部分),首付房款占总房价款%
2)其余购房款共¥万元人民币,买受人以向1银行申请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3)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仅限于向已与出卖人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按以下约定进行办理:买受人须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