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规模在学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2010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各院(系)、校区实际情况和2010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规模(见附件一)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具体生源情况适当调节本院(系)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三、复试工作1.复试资格基本线学科四科总分前三科总分①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哲学[01]、艺术学[0504]32019045458080经济学[02]、管理学[12]34521050508585法学[03]、外国语言文学[0502]、33020050508585理学[07]、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31018045457575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30017040407070工程硕士[4301]、建筑学硕士[440100]、风景园林硕士[560100]30017040407070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中国近现代史[060107]总分: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