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申办所需材料 1 、 名 称 : XX 市 xx 区 xx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 劳 社 部 发〔2004〕10 号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2、申办报告(市就联办发[2009]2 号) 一、举办者 举办者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建校、办学资金由申办者自行筹措
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本市户籍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理事会或董事会不少于 5 人,其中 1/3 以上人员应当具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二、培养目标 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 满足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其它要求,教学场地 500 平方米,办学规模 500 人由所属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设立
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有租赁协议
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
四、内部管理体制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五、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固定资产应达到 30 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50 万元以上
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1、学校的章程: 1
1、学校的名称、地址 1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1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1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