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文件商改字〔2004〕76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展会将于2005年9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为提高我国零售业的竞争力,充分展示我国零售业发展水平,推进我国零售企业与国际零售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零售业资源的整合和结构优化,引导和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决定同期举办“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为加强对本届博览会的指导与管理,切实做好展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确保展会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办好本届零售业博览会的重要意义2005年是中国全面开放零售业的开局之年,本届博览会的举办有利于促进消费增长,带动经济发展,引导和推动我国零售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本届博览会全面展示我国流通企业的发展水平,促进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加大工商联手和区域合作力度,促进我国生产与零售企业学习借鉴国际零售业的先进经验,提高国际竞争力,走向国际市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本届博览会的重要意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届博览会的顺利召开。二、加强组织指导,协助招商招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抓住本届博览会的有利商机,加强组织指导工作,大力推介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积极鼓励和推荐本地有实力、有影响的工商企业报名参展,组织大型零售集团、采购商和代理商参展参会,展示本地区零售企业发展水平和精神风貌,以加快推动本地区零售业发展的国际化进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报名参展企业认真审定、严格把关保证参展企业的质量。三、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国际零售商相聚北京的机会,积极组织业界代表到会参观学习,认真学习和吸取国外零售业的发展经验,转换企业经营理念,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力求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零售业的发展差距,加快实现与国际接轨。四、联系方式(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司联系人:赵涛杨宝京电话:010—8522654685226501传真:010—65135992(二)中国商业联合会大会论坛联系人:刘建沪周京英电话:010—6839121068391202传真:010—68391298博览会联系人:梁蓉王柯毅李宝邵连红电话:010—66094546/48/42/41传真:010—66094547/4266011348E-mail:xingyuan0903@sina.com附件: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方案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抄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办公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国商业联合会、有关协会,有关企业。商务部:部领导(张、黄),办公厅,外贸司,商业改革司(5),值班,存档。商务部办公厅2004年12月30日印发附件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展会将于2005年9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为提高我国零售业的竞争力,充分展示我国零售业发展水平。推进我国零售业与国际零售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零售业资源的整合和结构优化,引导和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决定同期举办“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一、名称: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12thAsianRetailersConventionand2005ChinaRetailTradeExpo)二、时间:2005年9月6日—10日三、地点:大会论坛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博览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四、主题:合作与发展五、宗旨:积极促进亚太地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大力宣传我国零售业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全面展示国际零售集团的发展水平和远景目标,学习借鉴国际零售业的先进经验,致力为我国生产企业与国内外零售企业及相关企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国的生产与零售企业“走出去”,打造中国的跨国零售企业,创造更多的国际知名品牌。六、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支持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协办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纺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