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与 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签署的 企业法务外包服务协议书 二○一三年四月 - 1 -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在中国南京签订: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2) 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永衡昭辉”) 注册地址:南京市珠江路 222 号长发科技大厦 13 层 负责人:黎民 鉴于: A
为此,双方经友好磋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1
公司法务外包委托 公司聘请永衡昭辉作为法律顾问,办理**有限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全部法律相关事务,将公司法律事务外包给永衡昭辉
永衡昭辉接受委托 永衡昭辉接受公司聘请,并将以永衡昭辉的全部资源力量为公司提供全方位法务外包服务
法务外包服务项目 永衡昭辉向**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 解答日常各类法律咨询; 2) 协助公司制订各类合同范本; 3) 审查、修订公司签订的各类国际、国内经营合同; 4)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 5) 协助公司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流程规范; 6) 协助公司进行章程、规章制度的修订; - 2 - 7) 协助公司加强法制教育,安排员工法律知识培训; 8) 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风险控制和防范 9) 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公司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公司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10) 受公司委托,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 11) 受公司委托,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规范的前提下,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2) 受公司委托,协助公司进行资产、债务的重组或处置,参与公司重大项目和国际业务谈判,起草、修订有关合同、文件; 13) 受公司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