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命名技术规范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计量管理,实现计量标准管理的科学性和计量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计量标准命名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计量标准器具的命名
一 计量标准命名的基本类型 计量标准统一规范为两种基本类型: 1 计量标准装置
2 计量标准器(或标准器组)
二 计量标准装置的命名原则 1 以标准装置中的“主要标准(仪)器”或其反映的“参量”名称作为命名标识
1 该原则用于同一计量标准装置可开展多项检定项目的场合
2 该原则用于计量标准装置中主要标准(仪)器与被检计量器具名称一致的场合
3 凡以此原则命名的计量标准,则在“主要标准(仪)器”或“参量”名称后面,加后缀“标准装置”
2 以被检“计量器具”或“参量”名称作为命名标识
1 该原则用于在同一被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参量”较多,需要多种标准(仪)器进行配套检定的场合
2 该原则用于计量标准中“主要标准(仪)器的名称与被检计量器具名称不一致场合
3 该原则用于计量标准装置中,主要标准(仪)器等级要领不易划分,而用被检“计量器具”或“参量”名称作为命名标识,更能确切反映计量标准特征的场合
4 凡以此原则命名的计量标准,则在被检“计量器具”或“参量”的名称后面加后缀“检定装置”
三 计量标准器(或标准器组)的命名原则 1 以标准器(或标准器组)的名称作为命名标识
1 该原则用于同一计量标准,可检定多种计量器具的场合
2 该原则用于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构成的场合
3 凡以此原则命名的计量标准,则在标准器的名称后面加后缀“标准器(或标准器组) 2 以被检“计量器具“的名称作为命名标识 2
1 该原则用于在检定同一项目,需要多种标准器进行配套检定的场合
2 该原则用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