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 区 长 质 量 奖 申 报 表 组 织 名 称 (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2 - 填报说明: 1.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2.申报组织应为法人单位,符合《泰州市海陵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办法》的资格规定
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的,其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3.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
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4.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泰州市海陵区区长质量奖评价标准》(等同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
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要求简要,不超过6 万字
5.证实性材料是指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单位提供的,以及单位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有效证实性材料等,包括:(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竞争伙伴目录,主要用户名单;(2)单位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一年以上的证明,可采取以下之一的方式: A
曾参评过国家、省和市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质量奖主办机构出具参奖证明(加盖公章); B
单位卓越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含评分表、明细评审表、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设立文件)
6.申报材料统一使用70 克以内的纸张,负面A4(210m m ×297m m ),双面打印
申报表不另制作封面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
材料内容采用四号字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