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参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医院现有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二、根据对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医疗技术和手术技术的综合情况,医院对医疗技术中分级手术制定管理制度。三、医院根据现已开展的第二、第三、第四级手术项目制定和明确手术名称、主刀医师职称、审批程序。四、第一级手术在门诊进行的须填写“门诊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术后及时完成手术记录和相关的各项医疗文书记录。主刀医师须具备主治医师职称以上并符合相应的医疗技术范围。门诊不开展第二级及以上级别手术。五、第二、三、四级手术在住院部进行的必须做到:完成在院病历的各项记录;术前手术和麻醉知情同意及签字;三级医师查房;科主任查房;术前讨论;完善各项基本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血糖、电解质、胸透、心电图、B 超)和相关的特殊检查(输血前 9 项检查等)。主刀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并符合相应的医疗技术范围。主治医师主刀须在上级医师直接指导下开展手术。术后按规定完成各项医疗记录。六、第二级手术审核由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科室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核定;第三级手术审核由科室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科室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核定。七、第四级手术审核由科室主任医师或科室主任,同时报医院医务科和分管院长核定。八、医院根据《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2003 年版)中所列手术项目结合我院手术实际开展的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凡未列入的项目,按新开展项目管理,逐级申请、审批。(医院手术分级详见医院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医院功能制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