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员工处理规定一、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
三、术语和定义无术语和定义,保留本条款的目的是保持公司标准结构的一致,便于今后的修订
四、职责(一)公司违纪违规员工处理审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工作
(二)公司违纪违规员工处理审核委员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公司违纪违规员工由公司作出处理决定;公司授权各销区按相应程序给予违纪违规员工各类处理;公司授权各部门按相应程序给予违纪违规员工除解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各类处理,各部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由公司作出处理决定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处理方式公司对员工违纪违规的处理方式有: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暂时停止劳动合同履行6.解除劳动合同7.扣减或取消绩效工资、奖金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二)处理程序1.处理决定的作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相关部门在查证员工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20 日内向人事部门报送相关材料;(2)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3)违纪违规员工处理审核委员会审核;(4)应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暂停劳动合同履行的,以文件形式下发处理决定
2.处理决定应当送达给受处理员工本人签收;无法直接送达给受处理员工本人的,可送达给受处理员工同住成年家属(配偶、直系亲属)签收;受处理员工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或直接送达处理决定有困难的,邮寄(挂号信、特快专递)送达;受处理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3.处理决定送达后,受处理员工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4.单独给予扣减或取消绩效工资、奖金处理的,可以由相关部门核实并经违纪违规员工签字确认后直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人事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