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风 及 空 调 系 统 清 洗 消 毒比 选 文 件需 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二〇一八年七月第一篇比选须知一、比选费用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比选资质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以下简称竞标人
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能够提供在 2013~2017 年之间参加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必须具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技术资格”;所有清洗作业的人员均须是投标方的在职正式员工,且具备有效的作业上岗证;(7)2013 年 0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承担过重庆市境内公共场所、 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中央空调或集中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业绩不低于10 个;(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制造商或公司情况介绍 ( 加盖单位公章 )
(3)2013 年以来同类工程业绩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合同 ( 加盖单位公章 )
(4)其他与响应招标文件有关的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四、比选文件1、我中心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竞标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比选截止时间三日内向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要求澄清,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
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比选文件
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并接受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