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异常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产线正常生产,满足客户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产品品质异常解决的所有过程
三、定义:3
1品质异常之定义3
1产品品质异常:3
1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时
2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4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2作业品质异常:因非偶然因素(即可避免的原因),现况虽未发生产品不良,但存在品质隐患
1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3
2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3
3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3
4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3
5作业员疲劳(或情绪欠佳);3
6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1负责品质异常最终判定、标示
2负责确认品质异常责任部门
3负责主导品质异常案例的处理过程
4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
2发生异常责任部门:负责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责任单位在无法分析出原因及对策时,由责任部门召集相关人员协助分析改善
3生产部:负责对改善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4物流部:负责入库质量异常品的分类存放、退回及报废
5其它相关部门: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五、工作程序:5
1进料品质异常:5
1IQC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2IQC异常判定后1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采购/生产计划/SQE
3SQE接到《品质异常联络单》后1小时内向供应商反馈品质不良
3采购接《品质异常联络单》后1小时内确认物料是否退回,必要进组织内部评审以确认物料是否可以让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