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一篇:01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983.8.8)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终止日期国务院 xxxxxxxx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制的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承包合同应当实行书面形式。 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 ,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列入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签订合同。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条签订承包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号国家政策,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 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3.当事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 4.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6.工程名称和地点; 7.工程范围和内容; 8.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9.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10.工程造价; 11.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12.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13.材料和设备供应和进场期限; 14.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十、违约责任。 第七条单项工程较多,施工期较长的建筑安装工程,应根据国家长远计划 ,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签订总合同,进行施工准备; 然后,再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施工图和预算(或技术设计和修正概算)签订具体承包合同,进行施工。 假如施工准备工程量较大,又有条件作施工准备的,双方可以先签订施工准备合同,据以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并应限期补签承包合同。 第八条承包合同建立在科学可靠、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在全同中明确加以规定。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承、发包双方的责任作特别的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双方的主要责任是: 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