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开展水利普查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年至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根据中、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精神,为仔细做好全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全面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进展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进一步查清全县河流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县域经济社会进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为讨论确定全县经济社会进展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支撑
全面搞好全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有利于谋划我县水利长远进展思路,科学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县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流、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取用水户
普查内容:一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流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普查时间为年至年,标准时点为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