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审查认定的依据。 2 实施要求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整合。 2.3 规范定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4 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提升系统防范能力。3 保密责任 3.1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任;3.1.1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明确落实要求; 3.1.3 了解和掌握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重大问题; 3.1.4 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1.5 监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2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 3.2.1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3.2.2 组织研究和部署落实保密工作; 3.2.3 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2.4 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3.2.5 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3 其他负责人责任 3.3.1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3.2 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 3.3.3 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3.3.4 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4 涉密部门负责人或者涉密项目负责人责任;3.4.1 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4.2 明确部门或者项目内人员的保密职责,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3.4.3 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中; 3.4.4 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3.4.5 开展日常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 3.5 涉密人员责任 3.5.1 对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3.5.2 掌握基本保密知识、技能和要求; 3.5.3 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履行岗位保密职责; 3.5.4 及时报告泄密隐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24 归口管理 单位科研生产、人力资源、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等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归口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 5 保密组织机构 5.1 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5.1.1 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并制定工作规则。 5.1.2 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